(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审计委员会在年报沟通、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中发挥作用。根据规定,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时间安排,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防止内幕交易。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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